6月24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有不少購房者曬出使用消費貸為存量房貸“減負”的攻略,一類為先將自有資金整合全部用來償還房貸,再將低息消費貸借出用于日常資金周轉,達到提前還貸的目的;而另一類購房者則是鋌而走險,將消費貸騰挪直接用于償還房貸,變相助推信貸資金流入樓市。
提前還貸有了新秘籍?
樓市新政出臺不久后,眼看著新購房者享受著低息福利,王陽(化名)心里五味雜陳,自己現有的房子是幾年前以較高利率簽的,雖然經歷了多輪調整,房貸利率降至了4.75%,但與如今新發房貸相比,仍高出100個BP。
不甘心的他開始尋求解決之道,偶然間,王陽關注到消費貸貸款利率已創近年來新低,若將自有資金全部拿出先償還部分房貸,然后將消費貸資金借出用于日常周轉是否可行?
在詳細咨詢了消費貸申請條件、利率細節以及提前還貸流程后,王陽從一家股份制銀行申請了3%利率、金額20萬元的消費貸,隨后他使用自有資金申請了房貸提前還款,而消費貸則用于自身和家庭日常消費?!斑@樣的操作逐步減輕了我的負擔,接下來只要確保能夠按時償還消費貸即可,對我來說壓力不大”。王陽說道。
從利率對比來看,3%的消費貸確實比4.75%的房貸利率低了許多,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消費貸貸款時長通常為1—3年不等,周期較短。若以貸款20萬元、利率為3%、等額本息還款、貸款期限3年來計算,借款人月償還金額為5816.24元,貸款總利息為9384.71元。若以20萬元房貸、利率為4.75%、商貸年限為20年計算,借款人月供還款金額為1292.45元,利息總額為11.02萬元。對比來看,消費貸月供較高,貸款期限短,總支付利息較少,適合有足夠還款能力且希望盡快擺脫負債的人群;房貸月供較低,對日常生活現金流的影響較小,適合需要長期穩定還款計劃的家庭或個人。
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有不少購房者曬出了類似的操作,大概模式大同小異,先將全部的自有資金收集,提前償還部分房貸,然后再通過銀行發放的消費貸優惠券,申請低息消費貸款用于日常資金周轉。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從上述操作來看,通過消費貸款獲得的資金可以解釋為個人消費支出,從而在邏輯上難以直接證明資金流向了房產購買,尚未構成明確違規行為,但它暴露了借款人試圖繞過限制、緩解特定財務壓力的策略。此類現象背后的動機多樣,反映出借貸者面臨的還款挑戰。一方面,高額的利息負擔促使部分人考慮利用成本可能更低的消費貸款進行債務重組,旨在降低利息支出。另一方面,對于那些因房貸而承受整體經濟壓力甚至影響到日常生活開銷的家庭而言,消費貸款成為應急之選,用以維持基本生活水平。
消費貸騰挪風險難測
將消費貸借出實現債務重組是存量購房者為了優化房貸結構作出的無奈之舉,那么另一種“減負”的策略則是踩踏違規“紅線”,變相將信貸資金助推流入樓市。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不滿于存量房貸利率高企的現狀,有不少購房者提到將部分房貸資金轉換成消費貸,從而實現“降息”的目的。
騰挪消費貸并不是一個新奇事,早在2017年房貸利率不斷上調、首付比例有所提高的背景下,不少購房者選擇和貸款中介合作,將消費貸作為補齊房款的一個“幫手”,以往銀行消費貸資質審核較嚴,放款金額也較低,購房者將希望寄托于貸款中介幫他們提高借款的成功性。
如今,又產生了何種變化?2023年以來,銀行已輪番打響消費貸“價格戰”,通過發放優惠券進行攬客,同時對借款人的資質審查放寬、借款額度也隨之提升,借款越來越容易也加快促使了購房者們以貸換貸的心理。
“2023年下半年就收到了好幾張銀行發放的消費貸利率優惠券,最低貸款利率能做到3.3%,”一位購房者分享稱,“我通過兩個銀行發放的優惠券申請到50萬元的消費貸額度,當時就償還了一部分房貸?!?/p>
不過,消費貸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得用于買房、投資、炒股等,這樣的操作完全違背了銀行對個人消費貸用途的規定。對此,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悅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貸利率相對較低,且貸款條件相對寬松,使得一些購房者選擇通過消費貸來籌集資金,用于支付首付或償還房貸,從而降低購房杠桿。從金融市場角度看,這種做法可能增加銀行的風險敞口,如果購房者無法按時償還消費貸,銀行可能會面臨不良貸款增加的風險。
明知違規,但不少購房者依舊愿意鋌而走險,有關“消費貸還房貸,怎么能不被查?”等話題屢屢被討論,而在消費貸騰挪還房貸的違規操作之下,也有一些人吃到了“苦果”,有購房者表示,“申請不到一個月被銀行發現資金用途不規范,要求提前還貸”;也有購房者稱,“被銀行發現要求收回貸款,但已經用這部分資金償還了房貸,若無法還貸將被銀行追究法律責任”。
“消費貸借貸期限較短,與傳統的30年房貸利率相比,給人一種利息負擔較輕的錯覺”,嚴躍進強調,然而,實際上消費貸款由于期限較短,往往月供壓力會更大,且直接將消費貸款資金用于償還房貸本金或利息,嚴格意義上屬于資金用途違規,這是明令禁止的行為。
確保資金使用“正途”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有關存量高房貸、消費貸降杠桿攻略在社交平臺流傳,甚至還有網友曬出各銀行優惠券利率價格的PK。事實上,在存量房貸利率下調呼聲漸起的當下,銀行也欲通過采用“先息后本”的創新還款方式為客戶緩解壓力,但如今來看,終究是治標不治本,購房者們仍將希望寄托于提前還貸、降息的方式減輕負擔。
減負固然重要,但將消費貸資金置換違規流入樓市的方法不可取,轉換后的貸款不僅會加大個人月供還款壓力,存在較大違約風險,也容易引發銀行資產負債結構失衡,削弱穩健經營基礎。
在當前房貸與消費貸利率存在差異的背景下,如何調整相關政策,以更有效地引導資金流向并減少違規使用的可能性?王德悅建議,首先,應清晰界定房貸和消費貸的利率政策差異,確保借款人對兩種貸款類型的利率、期限、月供水平、用途等有明確的了解。其次,嚴格審查貸款申請人的貸款用途,確保資金按照申請用途使用。對于房貸,重點監管資金流向房地產市場等領域。對于消費貸,加強資金流向的監測和追蹤,防止貸款資金被用于購房等非消費領域。
“從銀行角度,應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借款人正確理解不同貸款產品的特點,包括房貸的長期穩定性和消費貸的短期靈活性,及其各自適用場景。同時,銀行和相關機構應透明化所有可能產生的費用,避免消費者因忽視額外成本而作出誤判。借款人也需審慎評估自身財務狀況及未來的收入預期,理性選擇合適的借貸方案”,嚴躍進如是說道。
(文章來源:北京商報)